感冒患者慎用六味地黄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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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8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修订六味地黄制剂说明书的公告》,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,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六味地黄制剂(包括丸剂、胶囊剂、片剂、合剂、煎膏剂、颗粒剂)说明书和项进行统一修订。

六味地黄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

一、项应当增加:

监测数据显示,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、腹痛、腹胀、恶心、呕吐、胃肠不适、食欲不振、便秘、瘙痒、皮疹、头痛、心悸、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。

二、项应当包括:

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三、项应当包括:

1.忌辛辣、不易消化食物。

2.感冒患者慎用。

六味地黄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

一、项应当包括:

监测数据显示,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、腹痛、腹胀、恶心、呕吐、胃肠不适、食欲不振、便秘、瘙痒、皮疹、头痛、心悸、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。

二、项应当包括:

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三、项应当包括:

1.忌辛辣、不易消化食物。

2.感冒患者慎用。

3.服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,医院就诊。
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.服药2~4周症状无缓解,医院就诊。

7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,于年5月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,应当一并进行修订;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。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。
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,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,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。

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,在选择用药时,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/风险分析。
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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